【参加培训】学员防疫要求

2020-06-08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和《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》,在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,上课学员须配合学校共同落实防疫规定与要求。并与学校签订防疫承诺书:

一、学校上课区域实行封闭管理。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、学生及访客进入校园。

二、报名课程学员,上课当日需提供14天在沪行程码(健康码)。14天内从外地来沪学员需要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证明。

三、每日入教室需提供“随申码”绿码(行程码)及学生证,符合体温要求,佩戴口罩方可入班级上课。对拒绝接受体温测量,中途离沪不能提供绿码及14天在沪行程码、体温异常或者上课期间有咳嗽、气促等异常症状者,根据应急预案不得进入培训场所。

四、上课期间全程佩戴口罩,如学校常规筛查中出现有学员患有新冠肺炎病例(含确诊病例、临床诊断病例、疑似病例)和无症状感染者时,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。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。如果本人身体出现不适症状,不得刻意隐瞒。要积极配合学校及时上报,并主动接受治疗。

五、开课日上午(下午)课程结束后,学校工作人员要对教室做全面消毒和通风等处理。学员本人离开教室,不能在教室内用餐。

六、为了避免人员聚集,本人不到讲台边围观教师示范操作(上课教师会巡回辅导学员作品)。并遵守学校《学员守则》。

面对新型冠状病毒,所有人都是易感人群。不但有症状的新型肺炎患者才会传播新冠病毒,无症状感染者(无临床症状、呼吸道标本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的患者)也可能成为传染源。

所以,做好个人防护,保护自己,也要保护他人,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维护学校安全稳定。我校的防控措施根据“沪培联办〔2020〕5号”等文件要求执行。将根据实时疾控要求调整。